经过党支部对发展对象1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,经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,报分党委审查同意,拟确定何清怡等24名同志为发展对象,特在学部范围内进行公示。
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在公示期内,根据公示对象的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工作学习、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及廉洁自律、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,对照党员条件(党章第一条至第四条),通过来电、来函或直接向本分党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不符合党员条件、不宜发展的问题。反映的情况,要有事实依据。
公示时间: 2023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9 日(7天)。
公示期间电话:0716-8062650
电子邮箱:1444540281@qq.com
附:拟确定何清怡等24名同志为发展对象基本情况一览表
中共长江大学医学部委员会
2023年10月23日